兩種偏頗
中國中流的家庭,教孩子大抵只有兩種法。其一,是任其跋扈,一點也不管,
罵人固可,打人亦無不可,在門內或門前是暴主,是霸王,但到外面,便如失了網
的蜘蛛一般,立刻毫無能力。其二,是終日給以冷遇或呵斥,甚而至于打撲,使
他畏葸退縮,仿佛一個奴才,一個傀儡,然而父母卻美其名曰“聽話”,自以為
是教育的成功,待到放他到外面來,則如暫出樊籠的小禽,他決不會飛鳴,也不會
跳躍。
《魯迅全集》第4卷,第433頁
這是魯迅在二十多年前(1933年)說的,到現在看來,還是這樣新鮮、有
力時至今日,由于這個時代所給予人們的新的道德的影響,相當多的家庭也已不再
墨守這兩種偏頗的“法”,開始找到“教孩子”的正當門徑了。然而,我們仍然不
能為此心安。因為這“兩種法”的偏頗傳統,決不會那么一下子就輕易地消失。而
只要這種傳統還沒有消失,它就在我們的社會中,成為一個很嚴重的問題。
其所以成為很嚴重的問題,因為這兩種“法”是從根本上與我們的社會制度相
抵觸的。對孩子和青年的關心和培養,是我們整個社會的職責。放棄了這種關心和
培養,就是極大的失職,就是毀掉了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將來;而如果用錯
誤的方法來進行教育,也同樣不能盡到職責,而要發生很壞的效果。
一個特別值得注意的問題
“兩種法”的害處雖然都大,然而今天特別值得注意的問題卻在于后者,即
“教孩子”和青年的所謂“聽話”這一點上。
為什么?當然不是因為“教孩子”和青年“任其跋扈”、不加教育之“法”已
經為大家所拋棄了,不,這還是值得注意的問題;而是因為教育青年“聽話”之法,
是在“加強對青年的教育”的名義之下進行的,而它的害處又往往不被一般人所
認識,因而這種“偏頗”之法,在目前有著更大的普遍性。自然,今天的所謂聽
“話”跟魯迅所說的內容已不盡相同。“終日給以冷遇或呵斥,甚而至于打撲”的,
即使還沒有絕跡,已經很少了。但是,如果從實質去了解,“教孩子”和青年不管
什么“話”都要“聽”,讓孩子和青年失去了創造性和科學態度的看法和作法,在
家庭中,在學校中,在社會上,在青年團和少先隊內,卻是相當地流行的。一些不
求甚解的熱心家以為既然不能“教孩子”和青年“任其跋扈”,那么就應該“嚴加
管教”,他們把孩子和青年限制在一個非常死板的框子里。誰的行動如果超出他們
的框子以外,就是“不老實”,“不聽話”。對于來自長輩、上級的意見,如果青
年提出一些疑問甚至提出批評和意見,那就是“不虛心”,“不聽話”,甚而是
“組織紀律性不強”……。其效果呢?自然也是不妙的。這樣一來,“跋扈”雖然
不敢,卻只剩下了“美其名曰”的“聽話”,使生龍活虎般的青年和未來的青年
(孩子),“待到放他到外面來,則如暫出樊籠的小禽,他決不會飛鳴,也不會跳
躍”了。
這不是什么“危言聳聽”的道理,稍稍注意這個問題的人,是不難發現若干真
憑實據的。請想想,下列類乎算術公式的“公式”是不是有,是不是在某些地方流
行,是不是還沒有得到有力的批評或駁斥?
好團員=團籍十“聽話”;
好學生=學籍+“聽話”;
好青年=青年+“聽話”;
好孩子=孩子+“聽話”。
總之,“好者”,“聽話”也。“聽話”成為唯一準繩。
我想,沒有人否認這種種公式的存在的,而且批評和駁斥它的言論還似乎不多,
這就不能不是一個迫切的問題了。
“聽話”一解
說到“聽話”,就不能不預先防止某些可能發生的誤解。
頭一個方面,用不著懷疑,我們的許多“熱心家”,要孩子和青年們“聽話”,
實在是出于好心,并無使之成為“仿佛一個奴才,一個傀儡”的意思的,他們倒是
真正要關心和幫助這些孩子和青年成為有用的人的。
次一個方面,這里我們決不是一般地反對“聽話”。孩子和青年難道不要“聽
話”嗎?要“聽”呵!一切正確的“話”都是要“聽”的。但這里所說的“聽話”
的意思是,凡是正確的“話”,就應當按照它去實際地做。那么,如果廣義地講,
就連錯誤的乃至反動的“話”,必要時也是要“聽”的,不過是“聽”了之后,并
不按照去做,而是反過來駁斥它、反對它而已。很顯然,在這個意義上的“聽話”,
不但不應當受到反對,還應當特別提倡。現在,在這個意義上的“聽話”,并不是
我們的孩子和青年已經做得很夠了,不,這是一個永久性的教育問題,很難說有什
么夠了的時候。
那么,問題究竟在哪里呢?為什么把“教孩子”和青年“聽話”當成一種偏頗
的“法”呢?
“教孩子”和青年的“美其名曰”的“聽話”之“法”的偏頗,是因為:第一,
它不問這“話”是什么樣的“話”,是正確的“話”,還是錯誤的“話”。顯然,
正確的“話”自然應該“聽”,而錯誤的“話”就不應該“聽”(這里的“聽”是
按照它去做的意思)。
第二,它不是提倡讓孩子和青年去做獨立的思考的評判,而是叫他們盲目地
去“聽”。顯然,即使是正確的“話”,也應當自覺地用科學的態度去“聽”,而
不能提倡盲目性。
第三,它不是發揚孩子和青年的創造性,而是叫他們墨守成規。事實上,無
論多好的“話”,也不能說盡一切真理,真理的長河是發展和豐富著的,一切都有
待于新的創造,特別是青年的創造。只叫青年“聽話”,墨守成規,規規矩矩,而
不引導他們去大膽地想,大膽地行動,這就可能杜絕了這種創造。
這一些,就是我們對于“聽話”之“法”的偏頗處的一般理解。
由“聽話”所引起的
我們指出了“聽話”之“法”的偏頗,就不能不說一說我們的一些正面看法。
當然,在這里,不可能就對青年的整個教育問題做全面的探討,只能就這個問題所
引起的問題提上幾句。
代替教孩子和青年“聽話”的,我以為,是兩種根本的為人態度:一是服從真
理的精神;二是創造精神。
服從真理的精神有兩個方面:一方面,對真理,是堅決地擁護,堅決為它奮斗
;另一方面,對一切違反真理的言論和行為,就堅決反對,堅決同它斗爭。而這里,
兩者又是統一的,那就是為真理而戰斗。
創造精神也有兩個方面:一方面,對一切先進的優秀的東西,一切先人留下的
優良傳統,一定要學習,要承繼;另一方面,又不止于承繼和學習,而要努力創造
新的東西。這就是說,要創造性地學習,創造性地工作。
不言而喻,這兩種為人的態度,都要建立在自覺的基礎上的,而不是靠盲目性
就能自動地形成的。對于一切事物,都要通過自己的頭腦去思考,去評判,對于一
切能夠接觸到的問題,都要有經過自己思考過的看法和意見。
看法和意見,事實上是任何人也不可能沒有,也不應該沒有的。我們決不能像
官僚主義者那樣怕別人的看法和意見,有如怕洪水猛獸。當然,看法和意見有正確
與錯誤之分,但對青年說來,只應提倡他們多想、多研究、多提出他們自己的看法
和意見,同時又用服從真理的精神對待他們,而不能提倡他們吞蝕或收起他們的看
法和意見。青年人的錯誤看法和意見,是不可免的,如果讓他們吞蝕或收起錯誤的
看法和意見,那就連正確的看法和意見也就一古腦兒化為烏有了。而正確的看法和
意見,乃是正確的行動的先聲,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沒有的。沒有它們,也就沒有了
服從真理的精神和創造精神。
很明白,如果是這樣,也就真正能夠做到正確的“聽話”了,然而這豈是前面
說的“聽話”之“法”所能包括的嗎?不能啊!這一點,也就是本文的中心意思。
一九五三年
選自《針鋒集》,北京出版社1958年版